和大部分传奇玩家一样,最初在盛大热血传奇里面扮演的是配角,但是在这个游戏里我们也找到了无法阻挡的追求和快乐。可以说从2001年至今,盛大经历了从远古时代到现在的资本主义时代,一切都在改变,而我们总还在怀恋最初的感觉,就像初恋。
我玩传奇最辉煌的时段是在传奇私服里面,花上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的时间去研究外挂、研究游戏的捷径,然后一次又一次的重来,让自己一次次的强大直到最后给别人压倒性的打击。记得最辉煌的时候是两个穿祖玛套的人在土城外面和一群所谓高手PK,然后把他们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扒光,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从那以后,觉得私服里面的人都算不上高手,即使有人肯花钱那也是在为别人买装备。转身又想去玩官服,可是如今的官服已经不是我以前的感觉,规矩不停在变,而我一直没变。
我很遗憾传奇没有撑到最后,也很庆幸自己没有继续被传奇带进去(要知道从传奇里面挣脱出来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如今的我也只能偷偷菜、停停车,真希望哪天传奇还能再次唤醒沉睡的勇士,拿起尘封的武器、披上战甲为荣誉而战。
每每想到热血传奇,总免不了一些感伤,四年的网游经历,热血传奇在我心中已经不是一款游戏那么简单。。。
而今,我也很许多老玩家一样放弃了它,或许不可以简单的说我们放弃了它,而是它放弃了我们,是盛大放弃了我们:(
当然,偶尔也会上上线,自己的法师号已经45级了,级别也算是中等吧。每次上线什么装备都不带,而是到衣料店里买件布衣,在买把木剑,独自来到比齐城的新人村。往事历历在目,我就是这个地方诞生的,在这里认识了我的武士师傅。也是从这里走出去 ,踏上我的传奇之旅。
看到那些稻草人,我突然有一种亲切感。记得四年前玩的正疯的时候,曾在这里用木剑和它们进行着搏斗,在这里我和我的同伴一块升级,赚钱。。
沃玛森林,这里有着森林雪人还有那半兽人,半兽勇士。当年穿上轻盔的我挥舞着偃月使用雷电术在这里练级。
仓月岛,一个熟悉不能在熟悉的地方。有岛也就有河流,曾经的我对这里并没有太多注意。如今,我一个人站在岸边,思绪又回到了四年前,因为在这里我和朋友共同走过传奇中最辉煌的日子。
白日门,看到那些天狼蜘蛛竟然会觉得它们很可爱。还有半兽统领,半兽勇士。。。从这里可以进入赤月,在那里可以打到新衣服。在1.7版白日门推出来的时候,这里是趋之若鹜。如今,却鲜有人烟。或许,这里已经被人所淡忘。
牛魔洞,我30级后一直到40级穿上了新衣服后,这段时间经常往这里跑。在这里我打到第一个魔杖,还有魔血全套,无极棍等等装备。从一层到六层,我是那样的熟悉。这里也曾是玩家打装备的天堂,用人山人海四个字来形容并不过分。而现在,这里却空空如也,让人平添一点感伤:(
盟重土城,这里是我最不能忘怀的地方。曾经安全区里聚集着许多玩家高手,现在只有盟重老人 和使者在这里孤零零的站着。如果他们有思维,他们会想些什么呢?莫不是也在怀念七年里走过来的每一天?他们陪伴许多玩家一路走来,如今仍然在这里履行着自己的使命。如果他们有思维,他们能够说话,也许会和我们这些玩家一样,会感叹热血传奇怎么会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或许,我只能在心里祷告:热血传奇,一路走好:(((
时代不同了!现在是CF和DNF的天下
在我们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代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
在这个特殊的阶层里,有些非常特殊的人。
这个时代,这个阶层,这些人,便造就了我们这个武侠世界。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浪漫与激情。
充满了铁与血、情与恨,在暴力中的温柔,以及优雅的暴力,铁血相击,情仇纠结便成了些令人心动神驰的传奇故事。
天空中有日月星辰照出了人世间的丑陋和美丽.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亮如星辰虽然明灭不定,但是它在某刻发射出的光芒,已足照耀永世。
这些人当然都是高手,每一行每一业中都有高手,常常会用些特别的方法,做出些别人做不到的事,甚至令人难以置信。
一土城。
这个小城在远山,远山在千里外。
逍遥又回去了回到了这座城。
这里的风沙黄土和这里的人,他都久已熟悉。
因为他是在这里长大的,他是个浪子,他没有根,他的少年也只不过是一连串恶梦而已,可是在他恶梦中最不能忘怀的还是这个地小贩铺并不一定只金疮药,逍遥被人叫做老大的时候也并不大。
可是现在他不但是大,而且是老了。
每天他总是用他那发昏的老眼,看着沙尘滚滚地冲过,总好像奇迹随时会在这条他已经居留了几十中的街道上出现一样。
但他想也想不到的事会在今天发生了一个风尘仆仆的少年人,穿一身灰扑扑的衣裳,懒洋洋地走到他那闯小店门口。银光闪闪的雷霆站甲,上面点缀着同样令人目眩的雷霆首饰,只有手上兵器不伦不类。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变柄了逍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少年出身来历绝对是非比寻常,因为那双眼深不见底。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孩子,你来这里有什么事解决不了吗”逍遥懒懒的问“前辈,听说号令江湖的屠龙宝刀就在你的手上”少年不答反问。 “哎,前尘往事。怎么还有人记得那柄不祥之刀,孩子你叫什么”
“精天抗把子”
“可惜你找错了人,我已不是当年的卜良逍遥了,刀也不存在了”
”垂天大星江南卜,卜出千里天地动。有谁会不记得这个曾经让土城 血流成河的枭雄?““三十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
“我既然来了,势必要得到屠龙宝刀,你出刀吧”
抗把子在夕阳下。夕阳下只有他一个人,天地间彷佛已只剩下他一个人。
万里荒寒,连夕阳都似已因寂寞而变了颜色,变成一种空虚而苍凉的灰白色。
他的人也一样。
他的手紧紧握看一柄刀;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好刀!莫非是百年不出之神兵:怒站???”
“好眼力”
只听“翁。。”老头上手不知怎么多出一把也是黑黝黝的刀。
确是大巧不工,难看之极,但谁也不敢小看那刀,因为那就是“武林至宝,宝刀屠龙”夕阳下的一老一少两名刀客却动也不动,高手之争。只在一念之间,逍遥和把子都知道所遇对手是生平仅见之绝世奇才。
天下实在没有那么“绝”的刀法。刀绝、情绝、人绝、命绝!一刀绝命,永无活口。
“铛”的一声。两人身形一变,抗把子腿后十余步。手握怒站傲立黄沙,怒站上一缕血痕划过,逍遥屠龙宝刀已脱离掌握,倒插黄沙之中,乌黑的刀身上一道划痕迹,那是怒站留下的刀痕“你赢了,刀你拿走吧”逍遥感叹一声,“你为何不出刀?”
“孩子,刀我已无用,你拿去吧,刀柄上一枚记忆戒指他能帮你建立土城最大的帮会 ,这些对我已无用”
三年后,土城崛起一新兴势力,帮主手握屠龙宝刀,无名指上带的是武林中传闻的记忆戒指。
时代不同了。现在都是CF,DNF 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