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大诗歌理论的主要观点
清代诗歌理论“四大说”
1、王士禛的“神韵”说:
王士禛(1634~1711),字贻上,号阮亭,又好渔洋山人.清初著名诗人,领袖诗坛五十年,有《池北偶谈》、《香祖笔记》、《古夫于亭杂录》、《渔洋诗话》、《五代诗话》等诗论著作,选有《古诗选》、《十种唐诗选》、《唐贤三昧集》等.清人张宗柟辑其论诗之语为《带经堂诗话》.
王士禛诗歌理论的核心是“神韵”说.他早年就曾编著一本《神韵集》以授学生,晚岁又编著《唐贤三昧集》,倾心于唐代王、孟、韦、柳派诗作所具有的冲淡、清远、“总其妙在神韵”的审美特征.并且以为“‘神韵’二字,予向论诗,首为学人拈出.”(《池北偶谈》)当然,“神韵”一词早在魏晋时代的人物品鉴中就出现了,其后又运用到人物画论中,指的是人物的风神韵致,明人胡应麟、陆时雍,清初王夫之等都曾以“神韵”论诗.实际上,王士禛是上继钟嵘、司空图、严羽的“滋味”、“韵味”、“妙悟”等诗学思想,和董其昌的南宗画论,总结了王、孟以来的山水田园派诗歌的艺术传统,从而将“神韵”说发展为一套比较有系统的诗歌理论.
王士禛“神韵”说的中心,是诗歌的审美表现问题,主张诗人对主体的情感不能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