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古诗词有哪些?
1. 旧有《莫争打》一诗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4.《寄卢仝》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5.《石鼓歌》 冬十二月岁辛丑,我初从政见鲁叟。
旧闻石鼓今见之,文字郁律蛟蛇走。
关于法律的古诗
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 ——题记 尝有人不解《周易》何意而问易玄。
易玄概而括之曰:“周者,圆周也,无规矩不成方圆也,乃规律之要义;易者,变易也,变化也,上日下月,日月交替,阴阳之道也。
周易周易,斯乃规律变化之谓也。
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
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这是古人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比如就象巧锤自己制作画圆和方形的工具留给后人才使后来的工匠们知道圆应该怎么画,方形该怎么做。
古人也把它叫做规矩绳墨,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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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诗歌
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楚辞·渔父》宁赴湘流,葬於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楚辞·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楚辞·渔父》吾不能变心以从俗兮,故将愁苦而终穷。
(屈原·涉江)余将董道而不豫兮,固将重昏而终身。
(屈原·涉江)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 (屈原·涉江)《离骚》中也有很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自屈原以来,“香草美人”就已经成为了高洁人格的象征。
)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何昔日之芳草兮, 今直为此萧艾也? 岂其有他故兮, 莫好修之害也!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关于遵守法律的古诗
歌诗谣》之一百八十六 遵纪守法三句半 姒传双 引言 1.旧有《莫争打》一诗 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 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 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关于法律的古诗
歌诗谣》之一百八十六 遵纪守法三句半 姒传双 引言 1.旧有《莫争打》一诗 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 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 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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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诗
法律知识农户应知应会歌 (四五普法教材歌谣) 普法四个五年期,规划从2001年起。
学习法律十二个,国家、省、州三条例。
(《刑法》、《婚姻法》、《公司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房地产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乡村公路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各种法律要熟记,依法依规维权利。
衣食住行和生产,承包山林和土地。
饲养动物与修造,老人小孩及邻居。
社会活动与交往,处理各方的关系。
为人为己讲道德,都有法律法规依。
植树栽竹自己地,遮光滴水根吸肥,大的损失须赔偿,小的矛盾互体谅。
乡村公路修扩建,占用山林和土地。
干扰施工就违法,支持公益识大体。
条例十七、十八有规定,协商一致顾大局。
大小道路本无主,谁人通行尽自由。
一旦有路是公用,妨碍通行依法处。
石头矿产国所有,自营山林和表土, 挖矿采石必办证,随意采挖追责任。
无论谁家山和地,水利资源是国家的。
引水方便要提供,损点小利不扯皮。
水的源头不让用,终究依法得处理。
山林、土地权属争,证件四方界限定。
要讲体谅要依法,矛盾纠纷莫激化。
和气生财是福星,辛勤耕耘是根本。
出行无论去哪里,坐车安全要注意, 乘车不乘乱和破,车好技好不超座。
雇工转工要注意,安全生产是第一, 出了事故有法依,损财伤神难扯皮。
小孩不满十六岁,在外惹事又生非, 打骂索要损钱物,民事责任家长背。
学生在校校方管,学生在家家长担。
半路途中有违法,学校家长都要管。
责任是否自己担,民法通则有界限。
学生从小学美德,学校家长负主责。
各种法律不能违,违法受处失大悔。
学生时代多学法,走入社会是贤达。
老人在外闯了祸,民事责任和过错。
自己能担自己担,自己不能赡养管。
这是家庭文明史,为人美德有一言。
家庭建设依法定,改建扩建须办证。
邻里关系处理好,不碍光线和通行。
砍树需要办手续,施工按图不强行。
家庭关系要和气,男女老少不攀比。
事多事少不心烦,缺钱少米不生气。
有力多少出多少,能劳则劳包容些。
家人有病需求医,不能信神拜天地。
敬老养老有法律,保证冬暖夏凉被和衣,无论老人嘴杂多,必供生活柴和米。
无论老人多不仁,油盐酱醋要保证。
老人住宿要优先,有病及时上医院。
公婆体谅儿和媳,只望子孙有出息。
如果儿媳不孝顺,种下苦果苦自己。
法律追究不姑息,屋檐水滴现窝里。
政府管事多又杂,主要精力搞开发。
矛盾纠纷基层化,疑难纠纷转司法。
邻里有难怎么办,中心户长在身边。
依法依德来治国,社会平安保和谐。
内容繁多暂到此,与时俱进再完善。
与法律有关的诗词
中国传统律法有“民刑不分、诸法一体”的特点。
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古代的法律大多是刑法,因此,诗人与法律的相遇往往是悲剧。
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曾在《五蠹》写下“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前五个字用来形容中国古代的文人阶层的确是再恰当不过。
儒士除了忠君爱国之外,有着自身关于“修齐治平”的信仰与抱负,一旦这一价值取向与君王的专制相左,儒士常常不愿屈服强权,于是“诗法之战”便爆发了。
一、诗法之战 唐宋诗人多揭发抨击官员腐败(1)白居易的《歌舞》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
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侯。
贵有风云兴,富无饥寒忧。
所营唯第宅,所务在追游。
朱轮车马客,红烛歌舞楼。
欢酣促密坐,醉暖脱重裘。
秋官为主人,廷尉居上头。
日中为一乐,夜半不能休。
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最后两句与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杜诗写的是贫富差距,白诗的“秋官”和“廷尉”则直指司法官员。
秋官本为《周礼》中官名,后世用以代指刑部的官员;廷尉是掌管刑狱审判的官员,从秦汉至北齐一直是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唐代相应的官职是大理寺卿、少卿。
(2)晚唐著名诗人曹邺 《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越鸟栖不定,孤飞入齐乡。
日暮天欲雨,那兼羽翎伤。
州民言刺史,蠹物甚于蝗。
受命大执法,草草是行装。
仆隶皆分散,单车驿路长。
四顾无相识,奔驰若投荒。
重门下长锁,树影空过墙。
驱囚绕廊屋,(角戢)(角戢)如牛羊。
狱吏相对语,簿书堆满床。
敲枷打锁声,终日在目旁。
既舍三山侣,来馀五斗粮。
忍学空城雀,潜身入官仓。
国中天子令,头上白日光。
曲木用处多,不如直为梁。
恐孤食恩地,昼夜心不遑。
仲夏天气热,鬓须忽成霜。
社鼠不可灌,城狐不易防。
偶于擒纵间,尽得见否臧。
截断奸吏舌,擘开冤人肠。
明朝向西望,走马归汶阳。
其中对基层司法恶行有着清晰的洞察:州民言刺史,蠹物甚于蝗。
受命大执法,草草是行装。
狱吏相对语,簿书堆满床。
敲枷打锁声,终日在目旁。
(3)苏轼《寄刘孝叔》有:“保甲连村团未遍,方田讼牒纷如雨”;君王有意诛骄虏,椎破铜山铸铜虎。
联翩三十七将军,走马西来各开府。
南山伐木作车轴,东海取鼍漫战鼓。
汗流奔走谁敢后,恐乏军兴污质斧。
保甲连村团未遍,方田讼牒纷如雨。
尔来手实降新书,抉剔根株穷脉缕。
诏书恻怛信深厚,吏能浅薄空劳苦。
平生学问止流俗,众里笙竽谁比数。
忽令独奏凤将雏,仓卒欲吹那得谱。
况复连年苦饥馑,剥啮草木啖泥土。
今年雨雪颇应时,又报蝗虫生翅股。
忧来洗盏欲强醉,寂寞虚斋卧空甒 。
公厨十日不生烟, 更望红裙踏筵舞。
故人屡寄山中信,只有当归无别语。
方将雀鼠偷太仓,未肯衣冠挂神武。
吴兴丈人真得道,平日立朝非小补。
自従四方冠盖闹,归作二浙湖山主。
高踪已自杂渔钓,大隐何曾弃簪组。
去年相従殊未足,问道已许谈其粗。
逝将弃官往卒业,俗缘未尽那得睹。
公家只在霅溪上,上有白云如白羽。
应怜进退苦皇皇,更把安心教初祖。
(4)冯时行《隐甫圣可子仪同游宝莲分韵得郭字》有:“末俗竞芒忽,讼纸霜叶落”。
海县一廛市,天地一郛郭。
跼蹐碍高厚,而况自羁络。
末俗竞芒忽,讼纸霜叶落。
平心作巨帚,一扫付清廓。
无事我所得,超然解尘缚。
天净镜磨垢,日炫眼刮膜。
野水照曳杖,山烟荐飞屩。
清朋璠玙姿,兴寄相领略。
世间出世间,秋风古兰若。
翠巘拂觚棱,紫苏滥关钥。
晨钟隐町疃,香雾散林薄。
竹密万夫静,树迸苍虬跃进。
黏壁篆乾蜗,檐丝下晴蠖。
蒲团便熟倚,茗碗快自瀹。
性与香火冷,身脱簿领虐。
理窟深探讨,迷津锐疏凿。
心期跨汗漫,知音付丘壑。
俯仰三十秋,痛被造化谑。
贫穷道味胜,老大世故约。
妄念春朝冰,不作间市疟。
出据廓庙地,入分禽鸟乐。
时来屈伸指,胸次何绰绰。
一官驰负担,五斗代茎获。
看山未害廉,尘迹讵可削。
倦鸟争暝树,短景转修阁。
一来固未厌,再至良不恶。
明日复命驾,便道过龙鹤。
(5)陆游《比得朋旧书多索近诗戏作长句》庭下讼诉如堵墙,案上文书海茫茫,酒酸朒冷不得尝,椎床大叫欲发狂。
故人书来索文章,岂知吏责终岁忙。
寒龟但欲事缩藏,病骥敢望重腾骧?日曛稍退凫鹜行,小山丛竹堂东厢。
呼儿深炷铜炉香,楚骚为我祓不祥。
二、牢狱之灾 诗人做官后,因为直言犯谏而入狱的例子并不少见。
唐朝诸多著名诗人如骆宾王、李白、王维都没少受牢狱之苦;两宋以文立国,但偏偏就是在这样的朝代发生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文字狱。
1、骆宾王的《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这首《在狱咏蝉》起笔便是典故。
“西陆”指的是秋天,《隋书·天文志》里有“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之语。
相对仗的,“南冠”指囚徒,用的是楚囚的典故。
《在狱咏蝉》中,西陆和南冠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用得如此传神,可见牢狱也没能困住骆宾王浓浓的诗兴。
2、沈佺期,因受贿入狱,但他写的《同狱者叹狱中无燕》却是为另一个入狱的同僚写的。
何许乘春燕,多知辨夏台。
三时欲并尽,双影未尝来。
...
我国古代的法律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古代的法律体系被称为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的法律,对于道德所希望的一切事情,都 想用刑的力量去强制人民遵循,“出于礼则入于刑”。
当道德范畴的内容随民生而变的时候,法 律思想也随着道德思想而变,成为中华法系的生命所在。
《大戴礼记?盛德》载:“刑法者,所以威不行德法者也。
”战国时李悝集诸国法典所著《法 经》6篇,是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其内容主要是刑事法律。
商鞅接受《法经》人相于秦,改法为 律;汉代萧何又参照秦律作“九章律”;三国时期的魏国参酌汉律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大 唐贞观年间撰成唐律12篇,形成了我国封建社会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其后,宋朝的刑统、元朝 的典章、明代的大明律、清代的大清律都大同小异。
中华法系中刑法与民法不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混,直到清末筹备立宪变法,刑法才独立 出来。
清宣统二年(1910年)十二月公布的《大清刑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刑法 典(但因清政府的覆灭而未能施行),中华法系从此解体,而以大陆法系为蓝本的新刑法开始在 中国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