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
法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战胜强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和可靠保证。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转变观念,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落实 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同志重人治、轻法治,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办事,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的法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办法”;有的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
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同志治军带兵还停留在主要靠经验、靠权威、靠行政命令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上。
我们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强化法制意识,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
从“单一型”向“整体型”转变。
如果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作抓行政管理、预防事故案件,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成是业务部门的事,是一种典型的狭隘观念。
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覆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它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的共同职责。
各级党委、领导必须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项工作都纳入从严治军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真正使依法从严治军进入决策、进入工作。
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
从严治军贵在经常、难在经常。
现在,一些单位存在着“上级强调抓一抓,上级不讲就放下”;“出了问题抓一抓,事情一过就放下”的现象。
突击式的工作方法虽然能够见效于一时,但从严治军绝不是靠一两次突击行为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抓好经常性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严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
特别是对条令条例规定的每日每周每月必做的工作,不论部队担负什么任务,不论环境如何变化,不论上级是否要求和检查,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好。
抓住关键,体现依法从严治军的本质 学法知法。
从严治军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我军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军事法规体系。
如果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落实条令法规,更谈不上依法从严治军。
所以,必须抓好条令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素养。
守法用法。
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落实安全规定,严重违反条例。
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早晚会出事故。
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经常落实,不挂空挡,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
从严执法。
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应当杜绝三种现象:一是只强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而忽视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发生问题隐情不报;三是处理问题避重就轻。
这些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败坏了部队的风气。
对于各种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从严查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把握规律,提高依法从严治军的质量 抓方向,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灵魂。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从严治军首要的是使广大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军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根本,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核心。
军队的职能是打仗,打仗靠的是战斗力。
只有严,才能保证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一是严格要求,按照打仗标准来建设部队,做到高起点进入、高标准建设、高状态保持,尽快形成整体作战能力。
二是严格教育,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增强抵御酒绿灯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三是严格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四是严格管理,针对训练任务重,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培养官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确保部队秩序正规和安全稳定。
抓表率,把各级领导和机关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重点。
各级领导和机关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处于依法从严治军的主导地位。
领导和机关自觉学法用法,做好表率,说话就硬气,部队就服气;反之,说话就没有底气,部队就会有怨气。
所以,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必须从领导和机关严起。
要认真克服严下不严上的问题,真正叫响“不依法决策的班子不是过硬的班子,不依法办事的领导不是合格的领导,不依法带兵的干部不是称职的干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领导和机关的教育管理,切实把各级领导和机关管住、管严、管好。
如何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
法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战胜强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和可靠保证。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转变观念,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落实 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同志重人治、轻法治,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办事,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的法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办法”;有的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
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同志治军带兵还停留在主要靠经验、靠权威、靠行政命令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上。
我们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强化法制意识,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
从“单一型”向“整体型”转变。
如果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作抓行政管理、预防事故案件,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成是业务部门的事,是一种典型的狭隘观念。
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覆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它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的共同职责。
各级党委、领导必须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项工作都纳入从严治军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真正使依法从严治军进入决策、进入工作。
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
从严治军贵在经常、难在经常。
现在,一些单位存在着“上级强调抓一抓,上级不讲就放下”;“出了问题抓一抓,事情一过就放下”的现象。
突击式的工作方法虽然能够见效于一时,但从严治军绝不是靠一两次突击行为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抓好经常性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严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
特别是对条令条例规定的每日每周每月必做的工作,不论部队担负什么任务,不论环境如何变化,不论上级是否要求和检查,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好。
抓住关键,体现依法从严治军的本质 学法知法。
从严治军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我军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军事法规体系。
如果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落实条令法规,更谈不上依法从严治军。
所以,必须抓好条令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素养。
守法用法。
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落实安全规定,严重违反条例。
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早晚会出事故。
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经常落实,不挂空挡,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
从严执法。
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应当杜绝三种现象:一是只强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而忽视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发生问题隐情不报;三是处理问题避重就轻。
这些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败坏了部队的风气。
对于各种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从严查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把握规律,提高依法从严治军的质量 抓方向,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灵魂。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从严治军首要的是使广大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军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根本,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核心。
军队的职能是打仗,打仗靠的是战斗力。
只有严,才能保证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一是严格要求,按照打仗标准来建设部队,做到高起点进入、高标准建设、高状态保持,尽快形成整体作战能力。
二是严格教育,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增强抵御酒绿灯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三是严格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四是严格管理,针对训练任务重,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培养官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确保部队秩序正规和安全稳定。
抓表率,把各级领导和机关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重点。
各级领导和机关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处于依法从严治军的主导地位。
领导和机关自觉学法用法,做好表率,说话就硬气,部队就服气;反之,说话就没有底气,部队就会有怨气。
所以,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必须从领导和机关严起。
要认真克服严下不严上的问题,真正叫响“不依法决策的班子不是过硬的班子,不依法办事的领导不是合格的领导,不依法带兵的干部不是称职的干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领导和机关的教育管理,切实把各级领导和机关管住、管严、管好。
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军的内容有哪些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围绕如何理解依法从严治军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鲜明提出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并就军事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坚强保证。
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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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队从严治军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 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 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 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 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 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 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 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 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 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 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 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 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 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 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 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 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 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如何贯彻依法从严治军要求 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把握深刻内涵,增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政治自觉依法治军是现代军队建设的基本规律,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治军之道的精要所在。
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必须紧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深化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思想内涵、重大意义的理解把握,自觉抓好这项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工作。
首要目的是铸牢军魂。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是我军制胜密码最本质的东西,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要求。
我军建军治军一系列法规制度的本质,就是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党指挥枪的原则更具稳定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要目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广大官兵在政治信念、军魂意识上经受的考验十分严峻,更需要不断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认真落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控部队,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根本目标是提高战斗力。
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的唯一的根本的标准。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必须坚定地执行、维护和看齐这个标准,切实为能打仗、打胜仗蓄内功、打基础。
随着我军现代化进程加快,战争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战斗力建设对治军要求越来越高。
搞信息化建设,强调网聚能力,没有一体化、标准化管理就不可能实现;搞实战化训练,强调战训一致,没有良好的训风演风考风就不可能实现;搞联合作战,强调各作战要素紧密协同,没有严明的法纪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怎么坚持依法治军与从严治军相统一呢?
这是军队作为武装 集团的属性决定的,是建军治军规律的内在要求。
必须把 握军队、军人、军事活动的特殊要求,坚持在立法、执法、司 法、守法各个环节体现从严,标准高于社会组织、严于普通 公民。
从严要以依法为前提,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 度,不能层层加码、搞"土政策"。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以什么为根本标准
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的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必须坚定地执行、维护和看齐这个标准。
向依法从严治军要战斗力,首要的是严格政治纪律,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军地双重领导制度,始终与驻地党委、政府及人武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争取他们对部队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形成军地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预备役官兵政治上的坚定不移和道德品质上的纯洁无瑕,永葆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
要紧密结合预备役部队寓军于民的现状和青年官兵思想活跃的实际,创新政治工作手段,着力抓好铸牢军魂工作,适应强军目标要求,把坚定官兵理想信念作为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把握新形势下铸魂育人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预备役军人。
向依法从严治军要战斗力,关键是一切工作瞄着能打胜仗做。
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的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必须坚定地执行、维护和看齐这个标准,切实为能打仗、打胜仗蓄内功、打基础,真正让依法从严治军成为保持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的“稳压器”和提高战斗力的“推进器”;预备役部队在同地方打交道过程中,不能因为工作对象是“老百姓”就放松要求,要始终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部队形象,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规范作战训练各领域各环节各要素,构建覆盖战斗力生成和释放全链条的标准体系、评估体系,使之科学化标准化具体化、可操作可监控可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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