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白居易
唐朝元和年间(806~820)发生的用通俗化的乐府体写时事和社会生活的诗歌运动。乐府诗的作者主要有白居易、元稹、李绅、张籍和王建等人。新乐府运动是贞元、元和年间特定时代条件下的产物。这时,安史之乱已经过去,唐王朝正走向衰落。一方面,藩镇割据,宦官擅权,赋税繁重,贫富悬殊,蕃族侵扰,战祸频仍,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矛盾进一步显露出来;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中一部分有识之士,对现实的弊病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他们希望通过改良政治,缓和社会矛盾,使得唐王朝中兴。这种情况反映在当时的文坛和诗坛上,便分别出现了韩愈、柳宗元倡导的古文运动和白居易、元稹倡导的新乐府运动。新乐府运动的诗歌创作,实践了上述理论主张。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等人的乐府诗及其他的一些作品,反映了中唐时期极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面,从各个方面揭示了当时存在的社会矛盾,提出了异常尖锐的社会问题。中唐时期由白居易、元稹倡导的,以创作新题乐府诗为中心的诗歌革新运动。 新乐府是指唐人自立新题而作的乐府诗。宋代郭茂倩指出:新乐府者,皆唐世之新歌也。以其辞实乐府,而未尝被于声,故曰新乐府也。(《乐府诗集》)明代胡震亨说:乐府内又有往题新题之别。往题者,汉魏以下,陈隋以上乐府古题,唐人所拟作也。新题者,古乐府所无,唐人新制为……
西汉设置乐府,掌宫廷和朝会音乐。由乐府采集和创作的诗歌遂被称做“乐府”。乐府诗相当一部分采自民间,具有通俗易懂、反映现实和可以入乐几个特点。后来文人也仿作乐府诗,唐代把南北朝以前的乐府诗统称作古乐府。
“元白”指中唐诗人元稹、白居易。他们同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元白”并称,在元稹、白居易生活的那个时代即已盛行。白居易序刘禹锡诗云:“予顷与元微之唱和颇多,或在人口。…江南士女,语才子者多云‘元白’…。”又《旧唐书·元模传》:“稹聪警绝人,年少有才名,与太原白居易友善,工为诗,善状咏风态物色,当时言诗者称‘元、白’焉。”白居易、元稹等诗人的主要文学活动在唐宪宗元和年问(806—820),因而把他们创作的诗歌和仿效他们的作品统称“元和体。”《新唐书·元稹传》:“稹尤长于诗,与自居易相埒,天下传讽,号‘元和体’。”又唐李肇《国史补》:“元和已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元和体。’”后宪宗殁,穆宗立,改年号为长庆(821—824),白居易、元稹将自己的诗歌编辑成集,分别名《白氏长庆集》、《元氏长庆集》,故又称他们的诗作为“长庆体”。
所谓新乐府,是相对古乐府而言的。这一概念首先由白居易提出来。他曾把担任左拾遗时写的“美刺比兴”、“因事立题”的50多首诗编为《新乐府》。新乐府的特点有三:一是用新题。建安以来的作家们歌写时事,多因袭古题,往往内容受限制,且文题不协。白居易以新题写时事,故又名“新题乐府”。二是写时事。建安后作家有自创新题的,但多无关时事。既用新题,又写时事,姑于杜甫。白居易继其传统,以新乐府专门美刺现实。三是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标准。新乐府诗多来尝“播于乐章歌曲”。从音乐角度看是徒有乐府之名,而在内容上则是直接继承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是真正的乐府。新乐府运动由于前有杜甫开创的传统,后有元结、顾况继其事,张籍、王建为先导,到了“元白”时期,明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一整套理论,加之元、白诗才盖世,写作了大量新乐府诗歌,给当时以极大影响,使这一伟大的文学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就。《师友诗传续录》载:“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创为新乐府,亦复自成一体。”新乐府运动在贞元,元和年间与韩柳古文运动相继磅礴于文坛,有着共同的社会原因。
唐朝贞元、元和之际,广大地主士大夫要求革新政治,以中兴唐朝的统治。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白居易、元稹等诗人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新乐府序》中全面提出了新乐府诗歌的创作原则,要求文辞质朴易懂,便于读者理解;说的话要直截了当,切中时弊,使闻者足戒;叙事要有根据,令人信服;还要词句通顺,合于声律,可以入乐。宣称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
白居易 元稹 刘禹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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